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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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年12月17日 来源: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作者: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4-09-17 14:07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报考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进程表〉的通知》(教学司〔2014〕13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陕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加强领导,规范管理,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报名准备工作。要细化工作流程,扎实细致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充实技术力量,落实计算机网络硬件配置,确保网上报名系统运行平稳和网络安全;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对所有参与研究生招生报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相关政策及工作流程,熟练操作系统;认真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预报名,通过网报操作演练,进一步完善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政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及本单位招生考试信息网等多种途径,宣传招生考试政策、报名规定以及本单位相关要求,答复考生咨询,为考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9月15日前,招生单位登录研招网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对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和有关考试招生信息。
9月22日前,招生单位、报考点通过研招网向社会公布网报公告信息和有关要求,开展网上报名宣传工作。
9月22日—26日,开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活动。
9月25日—28日,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9月30日,各有关高校上报预报名中发现的问题。
三、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招办、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报考点的分类、接受考生范围执行“2015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在陕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附件1)的规定。
四、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附件1)缴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在报名、现场确认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强化考生对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的认知。对在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2015年度不允许报考。
报考点要对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进行检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有伪造证件的,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报考点不予现场确认。
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到省级自考机构开具“自考成绩证明”;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到所在高校网络教育学籍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开具“届时毕业证明”。
五、11月19日—26日,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并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为准考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三个汉字;填写招生单位说明(主要填写考试注意事项,如自命题科目答题时需要的特殊文具以及第五单元考试截止时间、考生自备答题纸及绘图工具等)。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六、11月27日—30日,报考点下载本报考点考生数据;招生单位上传本单位屏蔽准考证打印考生数据(具体上传办法参见研招网相关说明)。
七、12月1日—10日,报考点上传考场安排库并报省招办。
八、12月15日—12月29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为确保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顺利进行,各招生单位要随时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没有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
九、各单位严格按照教学〔2014〕13号安排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表”(附件2)的要求,及时发布网报公告信息,按时下载、回传网上报名数据和考场安排数据,并对上传和设置的有关信息进行核对,监控本考点考生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保证其完整、准确、及时。
十、军队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工作与普通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期进行。招生单位的报名工作严格按照总政治部干部部通知(政干发〔2014〕293号)要求进行。
十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妥善保管上网密码,网上报名期间要随时监控网络状态,及时下载、备份数据,防范病毒侵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招办。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2014-09-17 14:07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报考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进程表〉的通知》(教学司〔2014〕13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陕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加强领导,规范管理,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报名准备工作。要细化工作流程,扎实细致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充实技术力量,落实计算机网络硬件配置,确保网上报名系统运行平稳和网络安全;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对所有参与研究生招生报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相关政策及工作流程,熟练操作系统;认真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预报名,通过网报操作演练,进一步完善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政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及本单位招生考试信息网等多种途径,宣传招生考试政策、报名规定以及本单位相关要求,答复考生咨询,为考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9月15日前,招生单位登录研招网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对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和有关考试招生信息。
9月22日前,招生单位、报考点通过研招网向社会公布网报公告信息和有关要求,开展网上报名宣传工作。
9月22日—26日,开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活动。
9月25日—28日,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9月30日,各有关高校上报预报名中发现的问题。
三、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招办、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报考点的分类、接受考生范围执行“2015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在陕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附件1)的规定。
四、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附件1)缴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在报名、现场确认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强化考生对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的认知。对在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2015年度不允许报考。
报考点要对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进行检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有伪造证件的,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报考点不予现场确认。
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到省级自考机构开具“自考成绩证明”;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到所在高校网络教育学籍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开具“届时毕业证明”。
五、11月19日—26日,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并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为准考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三个汉字;填写招生单位说明(主要填写考试注意事项,如自命题科目答题时需要的特殊文具以及第五单元考试截止时间、考生自备答题纸及绘图工具等)。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六、11月27日—30日,报考点下载本报考点考生数据;招生单位上传本单位屏蔽准考证打印考生数据(具体上传办法参见研招网相关说明)。
七、12月1日—10日,报考点上传考场安排库并报省招办。
八、12月15日—12月29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为确保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顺利进行,各招生单位要随时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没有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
九、各单位严格按照教学〔2014〕13号安排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表”(附件2)的要求,及时发布网报公告信息,按时下载、回传网上报名数据和考场安排数据,并对上传和设置的有关信息进行核对,监控本考点考生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保证其完整、准确、及时。
十、军队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工作与普通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期进行。招生单位的报名工作严格按照总政治部干部部通知(政干发〔2014〕293号)要求进行。
十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妥善保管上网密码,网上报名期间要随时监控网络状态,及时下载、备份数据,防范病毒侵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招办。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